时间:2014-06-06 00:00:00 点击量:
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6月4日,济南市安全监督局执法大队队长孙小丽一行两人到公司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林檀、安全生产处处长马庆学在第一会议室进行了热情的接待。
在会议室,林檀首先代表公司对安监支队领导来公司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表示欢迎,并结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状况做了详细的汇总。随后市安监大队结合《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对公司的安全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投入、制度建设、应急预案、现场安全检查、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八大方面进行检查落实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孙小丽要求公司相关部门要以负责任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确保每一位职工的安全。督导组在肯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一些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公司的现状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解决办法。
安全是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和前提,是建设安全现场、稳定工作环境的基本保障。针对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安全生产处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安全资金的投入,增加安全设施,保障职工安全工作的现场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