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5-10 00:00:00 点击量:
来源: 市煤炭工业局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http://119.163.120.11/count/development/accessCounter.jsp?contentId=233354"></script>
为了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我市煤矿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2011年3月至4月,市局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要求,本着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和属地为主的原则,对全市16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性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集中审查和备案。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审查备案工作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本次审查备案坚持务实、适用、有效地原则,不搞形式,走过场,从严审查,从严把关。主要审查预案编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的规定要求,体现统一性;是否符合煤矿现场应急救援的实际要求,体现针对性;是否符合简捷明了可操作的要求,体现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审查,对全市煤矿下一步预案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在逐级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预案的修订和规范,保证预案重点突出,详略得当,明确具体,操作性强;二是依照确定的预案版本,加快推进预案管理信息化,把全市煤矿应急处置利用及相关矿情信息全部纳入信息系统;三是强化和改进预案管理的同时,抓紧演练计划的制订,扎实开展预案演练工作。各煤矿每年要认真组织一次综合预案或专项预案演练;所有煤矿每半年必须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其中一次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